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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条款 新契机
上传者:沃保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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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源声明
资源描述:
一、进一步保护投保人,被保险人的利益; 二、拓宽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; 三、加强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能,对保险业的 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 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,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,即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,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。新《保险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,应当及时做出核定。情形复杂的,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,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;对属于保险责任的,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;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,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。新保险法对理赔程序和时间的规范、界定,将使保险公司的理赔更快捷。新法实施后,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,必须一次性告知投保人需要哪些材料,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赔偿。如果超出规定期限,保户可以依法向监管部门投诉。新法的规定,对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。------------------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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